在诉求第叁者归还财物时所需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:
一,诸如微信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以及银行流水、网络购物订单等,皆可被视为辅助证明存在非正当男女关系的确凿证据;
二,您还可以提供相关的转账流水、交易数据以及付款凭证等,以此来展示初步的证据以证实赠与的行为确实发生过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六条
证据包括: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(二)书证;
(叁)物证;
(四)视听资料;
(五)电子数据;
(六)证人证言;
(七)鉴定意见;
(八)勘验笔录。
起诉小叁归还钱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